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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 筑牢风控屏障 深化合规治理——公用集团举办专题培训
专栏:新闻资讯
发布日期:2026-01-12
阅读量:293
作者:中山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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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企业风险管理与合规经营主体责任,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保值增值。公用集团于2025年12月30日,结合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下称《新办法》),组织举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对象覆盖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经理级以上核心骨干,以及各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与分管经营投资的班子成员,旨在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履职与风险防范第一责任,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的风险识别、评估与防控能力,将合规内控要求深度嵌入公司决策与运营全流程。

培训聚焦《新办法》核心要点,特邀保信律师事务所王金府律师进行专业解读。讲座系统阐述了《新办法》在违规行为界定、责任主体明确、追究程序规范等方面的修订要义,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剖析购销管理、工程建设、金融业务、科技创新、资金管理、投资并购、产权管理等重点领域及决策审批、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中的合规风险,为企业构建“事前规范、事中控制、事后问责”的闭环管理体系提供实务指引。

在交流环节,集团领导班子、投资中心、运营中心、公用工程、公用市场等管理人员代表,分别结合自身工作,探讨如何将《新办法》精神融入战略规划、投融资决策、运营管控及公司治理。分享内容涵盖授权体系完善、制衡机制强化、内控流程优化及合规审查落实等方面,体现了公用集团对构建权责清晰、规范运作治理机制的持续探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敬谊结合《新办法》的五大核心变化,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引领。 《新办法》将“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作为首要原则,突出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集团必须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持续转化为企业治理与风险管控的实际效能。

二要压紧压实经营管理责任链条。 《新办法》将追责情形扩展至13个方面98种,构建起更全面、清晰的责任体系。集团上下须深刻把握这一变化,推动人人明责、层层履责,将风险防控全面融入业务开展与决策过程,筑牢履职防线,形成严密的责任闭环。

三要准确把握尽职合规免责导向。《新办法》通过设立六种免责情形,为合法合规、勤勉尽责前提下的改革创新与前沿探索提供了制度保障与容错空间。这精准体现了“三个区分开来”,旨在为担当者负责、为实干者撑腰。集团落实相关规定,重在护航而非束缚,激励全体人员在“过程合规、结果合理、恪守廉洁”的基础上积极作为、谋求发展,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四要着力强化监督体系协同效能。 《新办法》明确要求责任追究须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集团要加快构建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融合的“大监督”格局,强化程序规范与闭环运行,切实杜绝“集体决策、无人担责”现象。

五要全面优化追责认定与工作程序。 集团须参照《新办法》及中山市即将出台的相关规定,在责任认定、追究程序及处理方式等方面的优化要求,及时修订内部相关制度流程,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保障责任追究工作规范有序、震慑有力。

接下来,公用集团将以《新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覆盖各层级、各业务的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体系,推动治理体系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为集团实现战略目标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实保障,持续迈向治理现代化新征程。



供稿 | 集团运营中心(总经办)、党群办

二审 | 李先晶

三审 | 刘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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